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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能夠引起眾人如此反彈也算是台灣電影史上之最了,偉哉偉哉)

  「我是谷阿莫,今天要說一個XX的故事。」
 

  谷阿莫是一個讓所有愛電影的人極度不悅的名字,但他上百萬的點閱率的確也代表著像他這樣的類說書人在網路世界中的確有他的一席之地。所以當近幾日來,著作權之戰轟轟烈烈開打時,他是有資格嘻皮笑臉面對鏡頭自稱自己沒有錯,因為在人氣等於一種實力的時代,他的資本雄厚。

  但在那之前,他的人氣到底怎樣來的?


  先從他的影片講起,他的影片這要圍繞在三個主軸:重複、結語以及簡化

  1.    重複:利用同樣的詞語,強調在劇情中出現的情節。透過重複性做出一種荒謬、不真實感。

  2.    結語:當每部影片結束後,他都會說:「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這個結語必須下的是否切題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人意想不到。因為就算邏輯不通的 結語,只要有意外性就有喜劇效果,吸引人收看下一集。

  3.    簡化:就是X分鐘看電影的精隨。先把人物名字簡化成具有物化性質的名稱,例如「備胎男」、「大魔王」。這樣的名稱方便之後他可以更簡單的簡化劇情,因為代號就已經揭示了劇情的一部份。而簡化劇情部分,則非常強調「忽略情感」。

  換言之,谷阿莫就是透過不斷重複使用的詞彙來簡化劇情,引導出結尾。最終目的不是在講解劇情上,而是把所有的電影都當作一齣齣荒謬鬧劇供人娛樂。

  接下來就有一個問題了──為何有人會選擇去看谷阿莫而不是真的去電影院看一場電影呢?
  除了當作消遣以外,我個人認為谷阿莫本身相當符合眾多網路使用者對於資訊的攝取心態──迅速。因為有一個管道能夠用幾分鐘去理解整部電影,這對使用者來說會下意識認為這是物超所值的交易,既免錢又省時間。這樣的淺碟文化其實一直都存在著,可是在網路的促使下讓這種類型的思考更加猖獗,提供了谷阿莫能成長的養分。
  另外一個他之所以會崛起的原因,是我們對於簡化的習慣。我還記得我以前看卡通時候,我爸常常指著螢幕上的打鬥問:「所以哪個是壞人?」一直到長大後,才發現我們身長的環境已經把我們養成了「簡化」的奴僕。從大眾媒體到網路平台,我們擅長用把複雜事物簡單化的敘事邏輯。例如:殺人的一定都是「壞人」、記者一定都「不讀書」、法官都是「垃圾」……

  當故事也被簡化時,它變得更好理解。所以讓谷阿莫的觀眾能夠在嘻笑怒罵中,得到他們自認為有得到的劇情概要。這其實應該不是什麼壞事,畢竟大部分好萊塢電影都是一開始都從三句話的故事大綱發展出兩小時的電影。但因為谷阿莫的工作團隊的「超譯」、「誤讀」的功力太過強大,所以讓這些簡化的過程把所有值得討論的轉折跟議題全部抹煞掉。收看影片的觀眾並不知道這件事,因而谷阿莫的影片當成可以遵從的聖經。
  省時、簡化的偏好是人之常情,讓我們不用花過多的時間在思考上。但同時也讓人們失去了理解複雜內容的機會。就以床戲來說好了,有些床戲是發生在情侶破鏡重圓,有些可能是為了復仇,甚至是為了寂寞。但谷阿莫統一稱之為「交配」來讓人發噱,這背後其實讓觀眾缺少了體會那些愛恨交織的機會。
  更重要的是,若我們把他的邏輯放到現實社會來。我們一旦把某族群的人隨意定位成「壞蛋」、「三寶」或是「母豬」,我們往往沒有辦法了解他們背後思考的邏輯,更別說同理心。這或許很危言聳聽,但不斷收看他的粉絲在某個程度上就是認同他的思考方式才會支持下去,不是嗎?

  總結──熱愛谷阿莫的人越多,我想在某個程度上代表我們社會能夠處理複雜情感與有耐心去思考嚴肅議題的人越來越少。
 

  理解了谷阿莫的脈絡後,再看他對於侵權反擊的影片就可明白他何來的勇氣。

  但勇氣是不夠讓粉絲搖身一變成騎士團的,所以他聲明影片其實自有一套論述方法。

  首先解釋著作權合理原則把自己的行為先做合理化,然後再把新聞媒體拉進來這個大水缸,試圖把議題性擴大。接著再拉Youtube背書,認為自己過了Youtube的低標審查過後其實就沒有問題來強調正當性。當合理與正當性確定後,接著再回到事件本身。他刻意提出對二次創作的漏洞,認為他是這漏洞的受害者。這樣把自己冠上了一個二次創作論戰的救世主、急先鋒的位置。
  這並不是很新的論調,從前一陣子的Uber爭議,到美國好色客雜誌的釋憲案(此案被翻拍為情色風暴1997,相當值得一看)都有此論調。但已經有不少律師打臉他的論點,這邊也不特地在此論述,畢竟比我更精專法律的大有人在。我真正想思考的,是像我這樣每個禮拜寫電影的人算是一種引用跟創作嗎?還是只是依附在電影的無賴?

  或許更重要的是,影評的價值是甚麼?

  從高中寫到現在,我其實寫影評多半是為了自己。為了自己能夠在看完一部電影的同時,理解更多在文本底下的符碼與涵義,我開始寫一些短評。但開始跟電子報和國外網站有合作關係後,我一直不斷懷疑自己的文章是否有著足夠的水準。會不會我的文章內容其實只是堆滿一堆形容詞的內容農場?這些都是我不斷在反省的。

  我看聞天祥老師、藍祖蔚老師以及馬欣老師等人的文章,試圖了解為何他們的影評有著那麼迷人的風采。在他們文字中,我看到在影評帶來給我的意義。

  讓看過電影的人能夠重溫動人情節,或是帶領他們用不同觀點重新體驗;讓未觀影者的好奇心被輕輕撩起,不失去觀賞美麗塊寶的機會。這是我從他們身上學到的東西,而在文字背後其實都是對於電影美好的喜悅。

  回歸到谷阿莫的議題,不管是Youtuber做的解析評論還是文字影評,都要對於電影本身保有一定的熱愛,這樣才有動力大聲讚賞或是嚴厲批評(但做出來的成果好不好就是另外的問題了)。但谷阿莫卻是扭曲、揶揄的方式來吸引大眾目光,而這並不是對得起文本的方式。或許他真的能夠掀起更多二次創作的良善討論,或是重新定義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方式。但是這種小聰明,卻已成為他自詡為創作者的最大汙點。不過我認為他自我介紹有一句話寫得很好:

「我不評論原始故事背後的含意或導演拍攝的用意,因為那些東西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因為你是沒有評論能力啊,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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